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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法律常识>遇到交通事故时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在过失的状态下发生的,而且可能造成财产和人身的两重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首先保护现场,应迅速拔打当地122交通报警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除非有必要抢救伤者和财产,当事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保持事故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受害人应当场记住肇事车辆的种类、型号、车牌号,防止肇事车辆逃逸进而引起索赔困难等。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上述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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