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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聘请律师须知

    一、委托人应先了解所聘请律师的资质,应当委托拥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办理委托事项,不要委托非律师办理。

    二、律师助理不允许独立接案,但可以协助律师从事辅助性工作。

    三、律师应根据法律事项的不同情况,将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时间及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如实告知委托人,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律师不得以包赢方式接案。

    四、委托人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明确合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委托费用应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律师不得私自随意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因案件情况变化需增加委托费用的,需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七、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向经办律师陈述案情,及时提供证据,如虚假陈述或证据不足,委托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八、委托人不得强求律师以某一种方式完成委托事项,律师有权根据法律和事实选择适当的方式完成委托事项。

    九、委托人不得要求律师实施非法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否则律师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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