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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应由男女双方互相尊重,互享权利,互尽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必备条件:1.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能小于22周岁,女不能小于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旁系血亲指和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三代是从已身起往上数,父母、(外)祖母是上三代;从已身起往下数,子女、(外)孙子女是下三代。禁止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结婚。

    无效婚姻的认定:1.包办及买卖婚姻:因违反婚姻自主原则而无效。2.早婚:因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无效。3.血亲婚:因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而无效。4.疾病婚:因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疾病未经治愈而无效。5.重婚: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没有登记结婚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而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的,以及未婚男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都是重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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